2016年04月22日 星期五

自然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关于优选合格供应商的公告

作者:张俊兴 发布时间:2023-03-21
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
项目名称:自然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物品运输

项目需求:承担自然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(下文称“需求方”)委托的仪器、设备、标本、样品等物品的运输服务相关业务。具体内容如下:

1.物品运输:按需求方运输需求提供点对点整车运输服务或配货运输服务(具体以实际需求为准);

2.包装、装卸:按需求提供相应包装、装卸服务;

3.保价:按需求提供保价;

4.发票:据实开具发票和明细清单。

二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

需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即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(一)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(二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(三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(四)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(五)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(六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,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,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。

三、相关要求

1.有合作意向的供应商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我单位寄送响应文件;

2.对供应商资质审核后,供需双方签订合格供应商合作协议;

3.合格供应商需在收到需求方不定期的运输需求后,2个工作日内提供报价清单(纸质盖章版原件或者盖章版PDF扫描件);

4.需求方依据报价等因素,择优确定合作供应商,并签订运输服务合同;   

5.按合同约定完成运输服务后,供应商据实开具发票和明细清单,不得伪造运输事项,虚报、多报运输费用等;

6.严格执行行车规定,确保运输物品安全。

四、响应文件的组成

响应文件包括:营业执照复印件、以往相关业绩证明(没有可不提供)、服务承诺书(附件)。

五、公告期限
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。

六、凡对次公告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

联 系 人:  张先生

联系方式: 010-61591796   15645021770

七、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

截止时间:2023年3月28日15点00分(北京时间)

邮寄地址:三河市燕郊经济开发区燕灵路245号

收件人及电话:方女士   010-61592717

附件:服务承诺书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自然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3年3月2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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